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等部門關于做好2015年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廳(建委)、文化廳(局)、文物局、財政廳(局)、國土資源廳(局)、農業(yè)(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旅游委(局):

  為貫徹落實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完善傳統村落名錄和開展傳統民居調查、落實傳統村落和民居保護規(guī)劃等要求,做好2015年中國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中國傳統村落納入中央財政支持范圍申請

  中央財政支持中國傳統村落保護,2015年重點將前兩批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以前年度尚未獲得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的村落納入支持范圍。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文化、文物、財政、國土資源、農業(yè)、旅游部門(以下簡稱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應按照《關于切實加強中國傳統村落保護的指導意見》(建村[2014]61號)要求,于2015年7月10日前將申請納入中央財政支持范圍的文件連同村落檔案、規(guī)劃和項目需求表報至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國家旅游局(以下簡稱7部門)。有關項目應在相關資金補助范圍內,并經資金管理部門同意。相關資金管理辦法有明確要求的,應當同時按要求另行上報。

  二、繼續(xù)開展傳統村落補充調查

  各地要按照《關于做好2013年傳統村落補充調查和推薦上報工作的通知》(建村[2013]20號)要求,繼續(xù)抓緊開展傳統村落補充調查,著重調查前三批中國傳統村落名錄尚未覆蓋的地域和民族,并在傳統村落調查信息系統(village.mohurd.gov.cn)登記信息,重點是完善村落全貌、主要街巷、重要傳統建筑的照片和文字說明。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應于2015年8月底前將擬推薦上報的補充調查村落名單連同村落調查登記表報送7部門。

  三、建立地方傳統村落名錄

  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要參照《傳統村落評價認定指標體系(試行)》(建村[2012]125號),抓緊制定本地區(qū)傳統村落認定標準,開展省級傳統村落評審認定,建立省級傳統村落名錄,有條件的市縣也要建立市縣級傳統村落名錄,盡快將有一定保護價值、尚未列入中國傳統村落名錄的村落列入地方傳統村落名錄。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要匯總本地區(qū)地方傳統村落名錄及村落基本信息,于每年12月底報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四、抓好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的實施和日常監(jiān)管

  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要按照《關于做好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工作的意見》(建村[2014]135號),依據已經批準的保護發(fā)展規(guī)劃,做好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工作。要抓緊建立掛牌保護制度,嚴格執(zhí)行鄉(xiāng)村建設規(guī)劃許可;盡快指定中國傳統村落的省級駐村專家和村級聯絡人,明確負責項目組織實施的具體責任人,建立傳統建筑工匠隊伍;完善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管理機制,按照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資金管理辦法等規(guī)定,規(guī)范建立項目設計、施工、驗收機制。

  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在分配中央財政資金、落實中央財政補助項目等工作完成后,盡快匯總獲中央財政支持村落的項目清單報送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項目清單包括項目名稱、規(guī)模、實施內容、中央財政下撥金額等信息。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將開通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管理信息系統(115.28.77.49),對獲得中央財政補助項目實施情況進行日常監(jiān)管,并為相關部門提供鏈接平臺,各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可從信息系統下載用戶名、密碼和用戶手冊,并負責為同級相關部門開通用戶。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門統一負責已獲中央財政補助項目的信息錄入工作。對獲得中央財政補助的項目,村級聯絡人要分別在項目實施前、中、后至少各拍攝一張清晰的照片并上傳至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有條件的地方村級聯絡人要在每周和每個重要施工節(jié)點對每個項目實施情況各拍攝并上傳一次照片,直至項目完成。各級地方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省級駐村專家要通過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了解中央財政補助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實施存在問題及時提出糾正意見,并向7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五、開展中國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情況專項督查

  從今年起,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文化部、國家文物局、財政部等部門每年將對前一年度獲中央財政支持的傳統村落保護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查。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等部門應做好自查工作。督查內容主要是管理和技術指導是否有效,項目實施是否符合規(guī)劃、是否存在建設性破壞、是否起到保護作用,項目設計水平和施工質量如何,以及資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是否規(guī)范等。2015年專項督查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國家文物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
                               2015年6月23日